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2021年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sy/,“公开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1-抚松县生态环境局”)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9-6229602,传真:0439-6212214;邮编:134500;地址: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678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更好软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加强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深化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在抚松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5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43条、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领域16条。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报纸及上级部门网站等方式发布政务信息95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生态环境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各项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公开空气质量数据信息,并公开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按月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信息。二是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简化流程。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不定期通过政府政务外网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布对企业监管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情况。县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环保重点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各有关科室、站、队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环保核查审批、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污染减排、环境突发事件等五个方面的重点领域环境信息。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没有收到群众获取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平台,抓好信息公开主阵地。县生态环境局在往年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县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依申请公开逐步实行网上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时办结、结果反馈、网上监督的工作流程,努力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县生态环境局的重大决策,都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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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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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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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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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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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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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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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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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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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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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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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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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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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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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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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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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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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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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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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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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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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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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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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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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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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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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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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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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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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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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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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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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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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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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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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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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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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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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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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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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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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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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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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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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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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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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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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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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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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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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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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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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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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重要窗口”的“头雁”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习培训的系统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在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上,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教育和提醒,但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学习培训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整合完善。尽管进行了整合优化,尚有一些信息分散在不同平台,下一步需结合局系统内部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
3.政务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公众参与互动的形式深度、广度仍须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形式相对还不够丰富,对公众的需求了解不够精准、透彻。
(二)工作改进情况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开展系统性专题学习培训,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加强日常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规范意识和能力水平。
2.整合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网站、科学分类栏目。结合数字化建设工作,积极整合现有平台,争取实现“生态环保一张图”。努力实现公众看得清、看得懂、易获得。
3.拓展公开形式。主动倾听民声民意,积极利用多种形式解读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精准度。在持续利用好现有网络平台、新闻发布会、“环保公众开放日”等手段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扩大受众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