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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8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sy/,“公开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2-抚松县生态环境局”)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9-6229602,传真:0439-6212214;邮编:134500;地址: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678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推进中心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在抚松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32条、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领域13条。通过政务服务双公示专网对外公开行政处罚10个。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报纸及上级部门网站等方式发布政务信息117条。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生态环境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职责,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信息任务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致力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县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实时公开空气质量数据信息,按月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县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环境新闻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环保重点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件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没有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县生态环境局在往年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县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内各科室和单位,并明确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及上级部门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有效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