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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sy/,“公开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抚松县生态环境局”)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9-6229602,传真:0439-6212214;邮编:134500;地址: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678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 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做到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全覆盖、 无遗漏”,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对我局行政职权的关注度、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在生态环境领域信息方面,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着力对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依法公开,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截至年底,我局在抚松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25条、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领域9条。通过白山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对外公开行政处罚8个。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报纸及上级部门网站等方式发布政务信息60

    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2025年,我局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单1500余份,宣传产品120个,对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理念进行了广泛的传播和普及,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坚持依法办理、规范答复,全年累计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满意度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抚松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不定时对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规范无误。 

    (四)监督保障

    一是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二是责任要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考核任务,督促各科室积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三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我局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5年未发生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网站信息存在两周都不更新的情况,影响群众对环保信息的及时了解。二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部分政务公开程度把握不够,信息发布不够严谨,表述不够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发布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和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学习《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网站管理队伍的思想观念、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机制,层层落实审核责任,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不定期对发布的信息 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表述的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