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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MB1971175A/2022-05969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安委办〔2022〕10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MB1971175A/2022-05969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告
发文机关: 抚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县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安委办〔2022〕10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关于印发《抚松县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抚安委办2022〕1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白山市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白山安办发〔2022〕127号)文件要求,结合《吉林省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现制定《抚松县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抚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抚松县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白山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标准,结合《吉林省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印发白山市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7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视频调度会中新厅长的讲话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深刻吸取近年来工贸行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我县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为主线,涉及涉粉、有限空间、水泥生产、石材加工企业等行业。各乡镇、部门要加强沟通,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检查重点

(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检查粉尘涉爆企业“粉6条”清零情况。

(三)检查工业企业环保设施使用情况。

(四)检查造纸、酱腌菜、污水处理企业落实有限空间“十个必须”情况。

(五)检查水泥生产企业煤粉制备、炉窑运行、清库作业情况。

(六)检查石材加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制订方案阶段(即日起至7月30日)。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抚松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此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行业工贸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31日至9月30日)。

1.企业自查自改。相关企业在各乡镇、工信等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每月及时向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整治落实情况。

2.属地排查整治。各乡镇、工信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工作方案要求,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联合工作专班统筹下切实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要对方案中所列的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特别是摸清本乡镇粉尘涉爆企业企业底数。所有检查要保留好检查记录及执法案卷,对检查出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格处理。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市安委办将重点抽查各地钢铁煤气、粉尘作业场所超1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自改及属地排查整治情况,同时白山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联合工作专班将对各地落实工作方案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检验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质量,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标准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并抄送属地党委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领导干部要主动靠前,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把本辖区、本部门重点监管的工贸行业企业查实找准,科学制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二)强化严格执法。各乡镇、相关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抓住“关键少数”,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要坚持“逢查必考”,确保职工安全培训到位;要做到全面系统,既要查生产布局、设施设备等“硬件”,也要查制度措施、技术管理、应急预案等“软件”,确保检查到位。

(三)坚持严惩重罚。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清零行动”等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明查暗访,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企业要坚决落实严惩重罚要求,以“一案双罚” 的警示威慑起到“涟漪效应”,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本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每月20日前按要求形成阶段工作报告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定期调度抽查和梳理汇总各地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实较好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问责。

联系人:席铭煜

联系电话:15843919191

邮箱:7295477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