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应急〔2022〕48号
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医药生产企业:
现将《抚松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8月下旬起,各企业每月12日、2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附件1),党的二十大结束后10日内,报送本企业工作总结。联系电话:15500490187,邮箱:fswhk2022@126.com。
抚松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抚松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白山市、抚松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俊海书记“要一盯到底,整出应有效果”的批示精神,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22〕14号)、《白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白山安委字〔2022〕12号)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调研情况,着力解决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亡人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及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安。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守法律底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要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在改革推进、提质增效、结构调整过程中,增强安全生产管控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障作用,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坚持创新驱动。面对新的形势,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内生动力,破解难点问题。
三、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未牵头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企业未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未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未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且未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存在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行业监管部门。
3.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整治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企业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等行为,未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
4.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企业未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未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未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权益。
5.复工复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复工复产企业未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方案,未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和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严防“三违”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把整改贯穿始终,立行立改、即查即改,使专项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各企业要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深入排查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既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严格自查,又要重点检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要通过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座谈等方式,查实找准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深刻剖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三)限期整改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针对开展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发现的问题清盘见底。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到10月30日)。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查漏补缺,不能搞“运动式整改”,要锲而不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发掘可推广、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同时,对问题整改不力的,也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要及时提醒教育;对虚假整改、书面整改的要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五)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到11月30日)。各企业要着眼建立和完善相应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日常规定规范,形成以制度管安全,以制度抓安全,以制度促安全的保障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剖析成因、提出对策、实施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要突出抓好本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强化督察,严格执法。县应急局将对各企业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四个有没有”,即有没有真正开展专项整治、有没有实际举措的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进而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四)定期调度,及时报送。要及时反馈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8月下旬起,各企业每月12日、2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附件1),党的二十大结束后10日内,报送本企业工作总结。联系电话:15500490187,邮箱:fswhk2022@126.com。
附件:XXX企业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