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松县烈士陵园申报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情况报告
县政府:
近年来,抚松县烈士陵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面貌,全力将抚松县烈士陵园打造成集纪念瞻仰、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基地。先后被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抚松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级国防教育基地”、“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现将抚松县烈士陵园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抚松县烈士陵园座落在抚松镇城东1公里的炮台山上,1972年5月破土动工修建,年底完工并对社会公众开放。1973年6月被抚松县人民政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通过不断地改善基础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来完善教育功能,提升文化品位,使烈士陵园成为环境优美、氛围庄严的瞻仰地和教育场所。
二、申报理由
(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抚松县烈士陵园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主要由纪念广场、烈士纪念塔、陈列室和烈士墓群组成。1999年、2014年、2017年县委、县政府三次对烈士陵园进行了大规模地维修和改建。新建烈士墓群,更换成统一规格的大理石墓碑;广场铺玄武岩砖2000平方米;平整场地土方6000立方米;干挂花岗岩318平方米;挡土墙及护坡300平方米;植树2千余株,新绿化面积达4千平方米,园区绿化覆盖率达95%;整修了烈士陵园的牌楼,牌楼两侧增设了一对大型石雕狮子;改扩建了140平方米的烈士纪念馆。通过对内部的基础设施改造,使园容、园貌进一步得到了改观,成为我县传播红色文化的重要阵地。
(二)红色资源积淀丰厚
在几十年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抚松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怕牺牲,前赴后继,浴血奋战,踊跃参军,与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英勇斗争。自抗日战争以来至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中共南满省委委员、东北抗联第二军政治部主任李学忠,东北抗联第一游击大队长苏剑飞等为代表的66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出生入死,在抚松留下了光辉的足迹。这些优秀共产党员、仁人志士、热血青年将生命奉献在这块红色土地上,谱写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三)纪念设施保存完好
抚松县烈士陵园内现保存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修建的革命烈士纪念塔(碑)1座,塔高15米。新建面积140平方米的革命纪念馆内,通过大量珍贵的历史照片、文物等艺术品,以及场景还原、多媒体声光电等现代手段,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了抚松革命斗争历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成就。烈士陵园内还建设有纪念广场、烈士墓群和兵器陈列区及人文绿化景观区,是集纪念瞻仰、爱国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景点,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四)服务管理规范精细
抚松县烈士陵园是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实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讲解员2人。烈士陵园自建成启用以来,始终把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环境建设作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树立窗口形象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日常考核考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切按规章办事、一切按流程操作的工作氛围。不断加大对接待、讲解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都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开阔眼界,提升接待、讲解质量。烈士陵园还聘请了部分老军人、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社会讲解员,发挥他们的优势,灵活多样的开展教育。同时,为了给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烈士陵园在加大资金投入,搞好绿化建设的同时,强化日常管理,着力抓好环境美化、清洁卫生和内部维护,时刻保持园区环境优美洁净,切实维护了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增强了观瞻纪念效果,提升了烈士陵园整体形象。
(五)褒烈育人作用明显
抚松县烈士陵园自建成启用以来,始终坚持把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定位为烈士陵园功能首位,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和培育革命精神、民族精神、爱国精神,使烈士陵园成为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的大课堂。每年清明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家公祭日等纪念节日,都组织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社会人士、党员群众开展重温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团)誓词、敬献花圈花篮等多种形式的纪念教育活动,协调省教育厅将李学忠、苏剑飞等省级抗日名将的英雄事迹编入吉林省中小学德育辅助教材。并邀请老战士、老党员、老干部等革命斗争的亲历者、见证人,讲解革命历史,聘请社会讲解员举办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专题讲座,弘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和爱国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抚松县烈士陵园的红色教育功能已覆盖周边多个乡镇,成为抚松县对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年接待社会各界人士达2万余人次。
综上所述,抚松县烈士陵园已具备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标准,请予审批。
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O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