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办事指南
BANSHIZHINAN
便民
规范
廉洁
高效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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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业务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八条 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条
2.《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34号)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3.加盖有效印章的医疗费用票据
4.加盖有效印章的费用清单(票据没有明细需提供)
5.门诊病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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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流程图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送达
九、承诺时限
22个工作日
咨 询 电 话:0439-6239633
统一监督电话:0439-623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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