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抚医保字【2024】12号
为深入贯彻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配套实施细则,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优化我县医疗保障系统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参保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署,坚持以市场主体期待和参保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深化政务服务、基金监管、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医保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持续增强企业和参保群众获得感,不断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基层,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高医保服务适老化水平,推进医保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加强基金监管工作力度,开展药械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基层。合理规划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布局,充分发挥吉林省医保信息平台和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继续探索向有条件的乡镇基层服务网点、村(屯)、社区、两定机构经办业务延伸,实现医保业务方便办、就近办,提升医保线下服务质量,构建“十五分钟医保服务圈”。
(二)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窗口无否决权制。落实好“好差评”制度,开展体验式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落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深入实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高频事项跨区域通办。
(三)提高医保服务适老化水平。推动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马上办”,探索推进特殊群体提供邮寄服务、上门服务。在服务大厅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便民药箱、轮椅、雨伞、饮用水等适老化服务设施;并针对老年人听力、视力下降,针对程序化、流程化业务办理理解较慢等问题,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大力实施全程协助服务,切实做好适老延伸服务工作,用爱心和耐心让前来办事的老年人感受到贴心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
(四)推进医保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畅通医保网厅、基层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渠道。
(五)加大基金监管工作力度。落实《吉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激发全民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逐步推进医疗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根据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点,牵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同财政、卫生健康、公安部门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实现“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做好日常监管,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增强自律意识,守好百姓救命钱。
(六)深入推进全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根据市医疗保障局要求,进一步督促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结算清单上传及质控,确保2024年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持续优化医保服务的牵引力,对标工作要点的目标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筹谋划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开展工作。
(二)务求工作落实。各科室要主动作为,勇于担责,研究细化并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反映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积极营造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