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办事指南
BANSHIZHINAN
便民
规范
廉洁
高效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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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业务
跨省长期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提取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79号)
2.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的通知(吉医保字〔2015〕3号)
办理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居住地医药机构有效票据;2.参保人医保卡;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3.居住地医药机构医药费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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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流程图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送达
九、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咨 询 电 话:0439-6239633
统一监督电话:0439-623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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