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办事指南
BANSHIZHINAN
便民
规范
廉洁
高效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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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业务名称
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生育待遇核准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四条
2.《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令 第180号)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受理条件
配偶无工作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母子健康手册》
4.《生育服务证》
5.女方的《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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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流程图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送达
九、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咨 询 电 话:0439-6239633
统一监督电话:0439-623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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