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办事指南
BANSHIZHINAN
便民
规范
廉洁
高效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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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业务名称
男职工护理补贴领取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6号)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给予妊娠妇女一次性围产期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申报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
2.《生育补贴申领登记表》
3.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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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流程图
申请
受理
审核
办结
九、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 询 电 话:0439-6239633
统一监督电话:0439-623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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