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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MB1584351A/2020-15915
分  类: 业务处理 ;  批复
发文机关: 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标      题: 关于松江河镇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抚行审投资〔2020〕29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621MB1584351A/2020-15915 分  类: 业务处理 ; 批复
发文机关: 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标      题: 关于松江河镇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抚行审投资〔2020〕29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关于松江河镇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抚行审投资〔2020〕298号

  

抚松县天池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松江河镇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关于松江河镇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CCPS-2020089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吉林省筑方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抚松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松江河镇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抚行审投资〔2020〕53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总用地面积36436.31平方米,其中篮球场一处608平方米,羽毛球场2处351.48平方米,假山384.31平方米,花池22座766.62平方米,水面2103.85平方米,沥青路面572.59平方米,绿化面积12702平方米,铺装面积16243.81平方米,台阶690.31平方米,青石板汀步12.8平方米,景观廊道78.8米,景墙2处44.44米,停车位9个,钢结构展示栏2个,附属用房一建筑面积2061.43平方米,附属用房二建筑面积277.57平方米,附属用房三(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376.95平方米。

  二、建设地点为抚松县松江河镇,抚松新城松江河组团温泉街以东、松江河大街以西、丙一路以南、三江路以北广场地块。

  三、建设年限为17个月。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737.9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及自筹。

  五、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六、请抚松县天池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概算超支,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七、请抚松县天池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