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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MB1584351A/2022-09705
分  类: 业务处理 ;  通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标      题: 关于我县政务新媒体账号7月1日至9月4日更新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抚政公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621MB1584351A/2022-09705 分  类: 业务处理 ; 通报
发文机关: 抚松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标      题: 关于我县政务新媒体账号7月1日至9月4日更新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抚政公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关于我县政务新媒体账号

  7月1日至9月4日更新情况的通报

  抚政公办发﹝2022﹞11号

  

各相关单位:

  我办8月31日印发《抚松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后,各单位报送了办单位新媒体账号的更新情况自查报告,更新情况附后。

  其中,住建局“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公安局“抚松公安”更新情况较差,建议按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每周至少更新1篇,若无力维护可申请注销。

  万良镇、沿江乡、兴隆乡、应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由于未报送自查情况视为0更新,由于已超2个月未更新,请对“参镇万良”微信号、“沿江而上”、“抚松应急管理”、“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乡双拥”、“兴隆之乡”账号进行注销。

  另外,兴参镇、漫江镇、北岗镇、露水河镇报备了4个账外运行的账号,我办会进行1个月的监督,若更新情况较好,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接受监管。

  此次更新情况已记入政务公开年末考核成绩。

  联系人:蒲欢欢15500490926 fsxzwgk@163.com

  附件:抚松县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汇总表

  

  

  抚松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抚松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代章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