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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岗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5    点击数:

东岗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岗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东岗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月1日—201812月31日。

一、 概述
  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东岗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在抚松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政府文件、抚松信息等有关乡镇的信息,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高峰为组长、镇长孙元进、纪检书记赵艳娟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成员崔畅、李刚等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政务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4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4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2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1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公开工作不持续,力度尚不够大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认知、参与程度还有待提升。

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工作成效,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加强对公开工作人员专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不断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东岗镇人民政府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