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岗镇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东政发〔2025〕22号
各村、各企业、各站办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抚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抚安委﹝2025〕6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镇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东岗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二大和二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重点企业安全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目标
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关键性、针对性、全面性、差异性。突出季节性,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灾害发生机率增大,城市内涝隐患突出,旅游升温人流车流物流剧增等实际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关键性,紧紧围绕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把从上到下、从政到企的安全责任链条“拧紧扣死”。突出针对性,深刻汲取四川绵阳“1•2”道路交通、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上海石化“6•18”爆燃、山东泰安“6•21”液化气罐泄漏爆燃、通化县“7•3”顶板冒落、白山市板石矿业“7•6”坍塌等事故教训,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全面性,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差异性,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经济总量、产业结构、企业分布、地域特点,充分研判夏秋季节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三.整治内容
各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持续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落地落到位,重点突出以下9个行业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以中裕燃气、滑雪场自助加油站为重点检查单位,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储罐区、仓储库房、外包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有毒可燃等气体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的企业。
牵头科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配合单位:东岗镇边境派出所
(二)道路交通。深刻汲取松原市“4•15”和“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全面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为重点,深入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板集》,紧盯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 5 人的平交路口,全面整治路面破坏损毁、标志标线不齐和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落实“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突出“两客一危”、农用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识“四无车辆”的整治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非法载人、人货混拉、超载超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加强易发生水毁、滑坡、塌方、落石和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强化桥梁、坡道、弯道、涵洞、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加大城区主干道、重要交通枢纽等道路积水防控力度;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重点时段水上交通运输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经营客(渡)船、旅游船等船舶企业,严肃查处船舶非法载客、无证无照非法运营行为。
牵头科室:东岗镇边境派出所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办公室、文化旅游办公室
(三)建筑施工。针对全镇已开工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以防范各类坍塌垮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和中毒事故发生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一是做好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提示。二是对房屋建筑工程加大对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脚手架搭建等重点环节、高空作业等重点工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三是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操作的“三违”行为,严格检查不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和安全绳等行为。四是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汛期基础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基础、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的排查。五是加强对易出现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的研判和监测预警;六是加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施避雷、防触电装置检查。
牵头科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东岗镇边境派出所。
(四)燃气。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我县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板集》和《白山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白燃整治办〔2022〕1号),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严格钢瓶全生命周期、全流转过程追溯管理,超期未检、报废或无登记在册的钢瓶一律不得充装,依法查处液化气站违规充装、“黑气瓶”治理和违法运输、违规配送、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违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管道燃气企业按上限添加臭味剂。为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推动解决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严肃处理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把城市地下污水管网清污排沼工作作为整治重点内容,对可能产生沼气积聚的重点部位,要通过抽排、通气或安装换气装置等措施,降低沼气浓度,防止燃爆等事故发生。
牵头科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办公室、东岗镇边境派出所。
(五)消防。借助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全县环境卫生百日攻坚、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党建引领生态模范机关建设等行动,督促各村、各部门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通道、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和电动自行车、彩钢板、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村(居)民经营性自建房、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紧盯风险隐患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场所,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涉疫隔离场所、方舱医院、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复产复工企业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严防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强化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文博单位等传统场所风险和体育运动场馆、农家乐(民宿)、密室逃脱、剧本杀、网络直播带货场所、地摊夜市等新兴业态的联合检查,强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整治。
牵头部门:东岗镇边境派出所
配合单位:文化旅游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六)旅游。要根据气象天气变化,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场馆、民宿客栈、乡村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场所(馆)加强防汛防雷安全应急防范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防汛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防汛物资储备,加强防雷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严守场所(馆)最大承载量,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数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游客瞬时聚集和拥堵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景区水上安全管控,加强漂流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游船、缆车、索道、高空秋千、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极端暴雨天气要及时关闭涉水、室外旅游景区,有漂流、水上游乐设施项目、帐篷露营地、自驾营地的景区,要立即采取劝离、转移游客等措施,停止水上活动,室外文旅体活动取消或延期举办。旅行社组接旅游团队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或终止旅游活动,妥善安置,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科室:文化旅游办公室
配合单位:东岗镇边境派出所、安全生产办公室、经济开发办公室。
(七)自建房。按照县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两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行政区域内居民自行建设的房屋周边等重点区域,特别是用作经营或出租、人员密集、三层及以上的自建房。同时,对城乡既有房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一是违法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二是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的房屋。三是宾馆(旅店)、民宿、饭店、娱乐场所、疫情集中隔离点等人员密集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六是建设年代较早(特别是2000年以前),年久失修的房屋。七是农村、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两违”清查三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危房未及时整治的房屋。八是林区、矿区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7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和管控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部房屋排查工作。
牵头科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配合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文化旅游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东岗镇边境派出所。
(八)防汛。以江河堤防安全为重点,加强清畅、增坝等除险和巡堤查险的人员、设备准备;突出水库风险防控,加大腾库、设备检查等各项准备;突出防范城市内涝,完善“五停”措施,做好防范准备。加大城市内涝积水点的排查整治力度,完善人防工程、地下空间重点部位警示标识,预置排涝设备,及时疏浚河道、疏通管涵、检修管网、维护排涝设施,确保行洪排水畅通;突出做好山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监测、人员转移等措施。突出防御次生灾害,深入排查各类工矿企业风险隐患,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以及派人驻企、驻矿盯守、极端天气停产撤人等制度。加强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完善物资调配和应急队伍准备。
牵头科室:应急办公室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东岗镇边境派出所。
除上述重点行业领域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同步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8日)。
聚焦贯彻落实《抚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全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抚安委〔2025〕6号)文件精神,各村、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科室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整治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相关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8日至6月30日)。
1.企业自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
2.属地排查。
镇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既要严格检查本级政府有关站办所整治落实情况,还要重点检查下级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改出成效。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领导统筹、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3.行业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既要检查相关业务科室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也要检查本行业企业专项整治情况,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格处理。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30日至行动结束)。
镇安委会要牵头组织行业(专业)和综合监管部门,对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行业、企业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各村、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县安委会2025年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要检查“四个有没有”,即有没有真正传达到村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的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进而深入查找、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镇安委会将对各村、各企业、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
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工作有效开展,镇安委会成立以马德志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督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9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分别制定监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负责本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推动全镇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及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检查过程中要抓住“关键少数”,检查各类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要坚持“逢查必考”,确保职工安全培训到位;要做到全面系统,既要查生产布局、设施设备等“硬件”,也要查制度措施、技术管理、应急预案等“软件”,确保检查到位。镇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负责对各村、各行业监管部门“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落实。
(三)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一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要引导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启动倒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要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将“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推进情况纳入十大工程(战役)和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绩效考核时做出相应处理;对承办过程中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责任。“大排查大起底”活动联络员:于臣 联系电话:15943941919。
附件:东岗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东岗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整治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振廷 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海波 镇长
成 员:于海军 人大主席
刘淑贤 党委副书记
杜天艳 纪检书记
刘 力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美玲 宣传委员
李 刚 组织委员
韩松珊 副镇长
牟丹丹 副镇长
冯继文 副镇长
王晓磊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韩 钰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费忠强 党委委员、东岗边境派出所所长
王汝铭 二级主任科员
李景新 三级主任科员
韩吉武 三级主任科员
李 成 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宝鑫 党建办公室主任
吴 洋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岳宏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秦绪国 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刘雨轩 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
孙 琳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于臣
成 员:刘杰、颛坤
抚松县东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