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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松江河镇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松江河镇政务舆情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松江河镇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舆情监测收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全员监督,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

  二、 应对处置。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

  三、公开回应。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媒体、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

  四、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察指导。要加强信息公开网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