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期间安全消防
有关工作的通知
松政发〔2024〕263号
各科室、村、社区,各企业:
202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双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营造一个安定、欢乐、祥和、喜庆的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
各科室、社区、村、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防汛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紧绷安全之弦,毫不放松抓实落细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研判“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分析评估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作出针对性部署安排,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扎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各科室、社区、村、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松江河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开展排查,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结合近期小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继续盯紧用火用电、电动摩托违规充电、电气焊与切割作业、违规使用易燃材料、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等突出违法行为。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用火动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当与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并加强现场监管看护,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二要强化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做好危化品生产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提前落实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湿、防潮措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行为;三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学习贯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建立重点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涉及液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大对动火、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检查排查力度;四要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委、镇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除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雷电、暴雨、高温、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强行组织施工;五要结合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小场所、食堂液化石油气瓶、燃气灶具、燃气管道安全状况,确保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正常运行,并加强人员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六要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切实强化“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责任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好挂钩片区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科室、社区、村、各企业要结合“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辖区企业、九小场所进行检查,并针对近期国家安委办、省安委办明查暗访提出的问题清单,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到人,做到闭环管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达成共识
各科室、社区、村、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常识,法律法规等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防患意识。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节日期间,松江河镇各值班组、各社区、村、各企业要建立或完善节日期间的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落实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并做好值班情况的上报工作。
松江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