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来返乡人员到所在地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返白返岗人员“六要六不要”的通告》要求,现公告如下: 外来人员返回抚松后,必须到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返回工作岗位前,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入住酒店、宾馆等人员,由酒店、宾馆负责人立即向所属派出所报告。外来返回抚松人员必须履行法定义务,12小时内如实报告旅行史、接触史、体温及身体状况,必须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和所在村(社区)、单位的管理。外来返回抚松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措施,严禁外出,主动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 对于拒不执行报告制度、不配合村(社区)管理、违反居家隔离有关要求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社区居民对外来人员进行监督,向村(社区)提供线索。
抚松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