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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21013570301R/2024-04085 |
分 类: | 应急预案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新屯子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抚松县新屯子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新政发〔2024〕6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220621013570301R/2024-04085 | 分 类: | 应急预案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新屯子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抚松县新屯子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新政发〔2024〕6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关于印发《抚松县新屯子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发〔2024〕61号
各村、社区、站办所、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级和县级关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抚松县新屯子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村(社区)、站办所、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新屯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新屯子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和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以及省、市安委会2024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两个通道”(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室外消防车通道)整治和“拆窗破网”(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行动,坚决整治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提升人员疏散逃生和避险能力,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单位落实责任、物业按规履责、公民守法自律的原则,将全面推进打通“生命通道”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维护民安的重要抓手,主动回应社会民生需求,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包含推进“两个通道”(即: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室外消防车通道)整治和“拆窗破网”(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行动。到2025年底,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拆窗破网”行动。对于全镇“九小场所”,2024年4月底前,全面摸清单位底数和问题情形,建立工作台账;2024年6月底前,上述场所全面完成“拆窗破网”工作。2024年12月底前,镇内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排查整治到位,应拆尽拆、清零见底。
(二)“两个通道”整治。2024年6月底前,细化工作标准,组织摸底排查和标线施划,完成对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窗以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化管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室内、室外“两个通道”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其他场所完成“两个通道”整治工作。
二、领导小组
在镇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专班,落实实名制、实体化运行,加强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提出对策建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组 长: 孙元进 镇党委书记
王 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郭殿军 副镇长
杜立龙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 宇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
张兰峰 镇人大主席
唐慎蕾 镇党委副书记
滕兆丹 镇纪委书记
郑兆雪 镇宣传委员
高兰红 镇政法委员
成 员: 费兆伟 宣传干事
刘传龙 应急办主任
王淑云 林场场长
楚延军 林业工作站站长
孟祥琪 劳动保障所所长
赵增奎 司法所所长
焦明翠 安监站负责人
李宜妍 平安办负责人
张华明 乡建助理
王艳云 农科站站长
张志强 国土所负责人
王海波 畜牧站站长
张 勇 后勤主任
秦振山 供电所所长
董文静 卫生院院长
汪 静 新兴社区主任
李 云 黄泥村党支部书记
董淑山 大东村党支部书记
刘吉斌 新屯子村党支部书记
王 刚 南岗村党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推动此项工作有效落实。办公室设在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郭殿军担任,工作人员:王福刚 联系方式:13596717308
三、整治重点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检查以下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四)居住场所及沿街商业服务网点。包括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群租房、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以及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或首层及二层的沿街商铺。
四、工作措施
要综合推进“两个通道”整治和“拆窗破网”行动。
(一)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参照县级模式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联合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公安、应急、乡建等监管部门和教育、民政、医院、金融等行业部门参加,落实实名制、实体化运行,加强定期调度。5月22日前,将工作专班名单报送到县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
(二)常态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发动并督促单位场所紧盯突出问题隐患,全方位开展自查自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开展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提升”行动,全面清理村民,门前屋后堆放的柴草堆垛,打通户与户之间的防火通道,拆除或增高乡村道路上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设施(消防车道通行高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4米)。各行业部门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排查。各地要积极发动乡镇、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公安派出所、村社网格等基层力量,对居民楼院、“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特别是医院、学校及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场所,扎实开展得毯式排查,切实摸清场所底数,摸透隐患问题。要逐家单位登记造册,填报、统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排查登记表》(附件1)、《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隐患问题台账》(附件2),并动态更新。
(三)严格执法整治。各村、社区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统筹推动,通过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坚决整改发现问题隐患。
1.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2.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对问题突出的区域要组织部门和属地乡镇联合执法,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并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
4.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范标识管理。要指导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小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20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要求》等,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等标志。同时,要在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指示图,标注该分区、楼层内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逃生救援窗位置等信息。
(五)深入推进群防群治。广泛发动并指导社会群众,充分利用“12345”举报投诉平台,吹响隐患“监督哨”,正确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组织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退休党员、热心群众组建本小区消防工作监督团队,落实“楼长”负责制。对发现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堆放杂物等隐患问题,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通知业主及时整改,对业主拒绝整改的,报消防救援部门进行查处。
(六)有效提升逃生能力。消防安全部门要主动开展上门服务,指导各单位结合场所实际修订灭火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初期火灾的基本处置措施及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形成常态化机制。鼓励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家庭配备逃生自救面罩等疏散逃生器材,研究居民楼常见火灾类型、不同位置火灾发展和烟气蔓延特点,制定火灾逃生要点,讲清何种情况快速疏散、何种情况固守待援,在户内时如何防烟自救等群众关心地问题,利用各类媒体,发布相关通俗易懂的指导性短视频,指导居民做到火灾情况下科学逃生。
(七)加快补齐供给短板。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道路实际,在符合条件的道路上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实现公共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路内和非路内区域“应划尽划”,引导市民有序停车,充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空余地段等,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夜间、周末和法定假期停车的路段时段,推广弹性停车、潮汐停车等政策机制。消防、公安、乡建等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严管严查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公安部门会同消防救援部门针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情况实行双向移交、抄送。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合作机制运行,形成工作合力。
(八)全面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吸取违法教训,以案示警、以案说法,促进形成“对自身安全关心、对他人安全负责”的行动自觉。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由属地政府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五、任务分工
(一)属地政府责任。镇人民政府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责任,统筹稳步推进。要组织辖区村屯(社区)分片,逐户、逐点落实“覆盖式”排查。要整体汇总、存档属地《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排查登记表》(附件1)。对于属地存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和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拆除。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填报《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隐患问题台账》(附件2),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时限、资金、方案,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职责。
(二)行管部门责任。各行管部门按照《白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白山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分线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涉及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由各地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1.公安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特别是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巡查检查力度,对占用公共道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停车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督促纠正违法行为,畅通道路。交警部门要积极探索实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限时停车、共享停车等创新方式,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交警部门要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联系信息等信息畅通共享机制,方便其执法查处。交警部门结合道路实际,在符合条件的道路上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公安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的“拆窗破网”行动及“两个通道”整治工作中的消防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提示、消防安全隐患通报移交工作,对行业部门移交具备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情形的案件予以处置,形成违法行为强力震慑。
2.乡建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频次,及时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道闸、隔离杆等固定障碍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业主自觉整改,对业主拒绝整改的,及时通报消防救援部门。指导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拆除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对照小区规划设计图,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正确标识。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及示例》(附件5)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逐一画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积极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增设住宅区消防车通道违停抓拍摄像头工作。
3.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明确消防设施标准、布局要求。及时将消防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提出消防通道布局空间要求。
4.消防救援部门。向教育、公安行业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对举报投诉和日常检查中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加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的技术服务指导,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画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六、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25日前)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要高规格部署发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按照“拆窗破网”行动和“两个通道”整治的任务时限具体要求,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推进表。县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发工作通告(附件6),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面营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11日至2025年12月)
镇、各有关部门结合条线具体任务,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基层网格、消防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人民群众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
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社会动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为紧急情况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提供通行保障。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季节性火灾防控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镇内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工作专班协调作用,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各相关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播放真实案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投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宣传,在社会面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镇政府将加大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照基层报送的清单表格,采取实地核查与视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10%的抽查比例对上报的整治情况每日进行抽查。对于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对于该检查的场所没有检查、该发现的隐患没有发现、该依法查处的问题没有依法查处的,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因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导致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及时报送。镇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设,2024年5月底前,报送本地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及联合专班实名制、实体化运行情况。从 2024年5月起,每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2024年11月底前、2025年11月底前,分别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2024年5月底前,上报本行业领域工作推进表,以及细化任务的具体措施清单。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排查整治情况信息登记及统计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填报《全镇“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全镇“两个通道”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
镇政府统筹调度。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相关排查登记表、隐患问题台账等工作档案要做好归档、留存。
新屯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