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兴隆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兴隆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联合机关各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乡编制了《兴隆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兴隆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月31日,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3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公开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1、工作认识还未完全统一到位,少数部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2、政务公开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3、政务公开工作模式有待创新,时效性有所欠缺,政民互动还做得不够好。
五、下步工作安排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备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