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兴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兴隆政发[2024]125号
各单位、村民委员会:
为了更好的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因工作变动,经兴隆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兴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主 任: 郭建辉 乡党委政法委员
副主任: 郑明哲 派出所所长
吕建珍 兴隆司法所所长
成 员: 赫荣亮 信访工作人员
安 冬 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
马 雷 民政办负责人
苏 宁 妇联工作人员
苗兴利 综合行政执法办、国土负责人
应 明 兴隆乡卫生院院长
赵慧文 兴隆司法所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兴隆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