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抚松县兴隆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隆政发[2025]41号
各村委会、各办公室:
2025年兴隆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发力建设宜居家园,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标准
重点整治交通沿线、旅游沿线的7个村屯(兴隆村、板石村、青年村、新丰村、松江村、德胜村、南天门村),其中504国道沿线的德胜村、兴隆村、新丰村、板石村、南天门村是重中之重,其他村屯参照重点村进行整治。整体上先进行公共区域整治,合格后再进行庭院整治。
(一)一村一策制订方案。按照包保清单(见附件2)落实各级包保责任,县级包保领导亲自带队,一村一策研究整治方案,特别是村屯与省属林业局、村屯与公路交界、乡镇间边界不明晰的问题,由县级包保领导出面协调解决,一次性划分属地责任,彻底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县级包保领导、各乡镇政府)
(二)垃圾转运。村里按照标准设置垃圾箱,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附近不能有散落垃圾。不得存在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要及时转运到指定的填埋点。(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三)河道保洁。河道、池塘、湖泊内及周边不得有垃圾杂物。(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四)清理庭院。达到院落围墙、栅栏完好整齐,院内物品堆放有序,庭院地面无污渍、无禽畜粪便、无污水。庭院饲养要有固定圈舍,及时清理做到无粪便堆积,定期消毒无异臭气味。(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公路和旅游沿线两侧视野范围内不能有垃圾、柴草垛以及其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六)其他卫生保洁工作。村部、广场、村内巷道、村边等公共区域要统一标准,有效规范垃圾、柴草垛等杂物,农用机械车辆在路边要摆放整齐。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保洁机制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七)建立督察机制。由乡政府牵头,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督察。(责任单位:兴隆乡人民政府)
二、时间安排
春季提升行动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20日至5月30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乡政府及相关包保部门组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春季提升行动部署会议,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重点任务和整治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20日-4月20日)。各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聚焦春季提升行动重点工作内容,以清理越冬垃圾为重点,全覆盖逐村逐屯研究落实整治工作。
(三)春耕巩固阶段(4月20日-5月20日)。春耕期间,以清理农业机械及耕牛带到街道上的农田沙土及家畜粪便为重点,动员环卫增加上路次数,做到及时清理,同时持续做好全年环境整治成果维护工作。
(四)督导总结阶段(4月20日-5月30日)。乡政府将组成督导组联合督导检查。在整治期间不定期督察各村屯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巩固提升行动效果,5月30日之后继续对环境整治维护情况进行暗访督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投入到春季提升行动中来,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好的村屯有关人员要予以约谈。
(二)广泛发动群众。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农民群众形成村庄自己住、环境自己护、责任自己担,积极参与公共区域和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整治与提升,大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真正把社会方方面面发动起来,形成春季集中行动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
(三)强化调研指导。整治期间,乡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村屯常态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暗访,结果将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