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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3    点击数:
  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纵深发展,现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上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抚松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精神,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党委书记李兆杰、党委副书记、镇长汲建松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李功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抚松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镇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按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了《抚松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开辟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在镇政府楼内设置《抚松镇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设置了其他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镇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及时上报和完善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按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我们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全镇各部门即时上报工作情况给专职人员,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网络上报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使广大群众了解到全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抚松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制定《抚松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2021年,全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我镇因地制宜,向群众开展政务公开。在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办理、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中,我们也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制定了《抚松镇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政务公开沟通协调机制》,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都要经过专职信息员、分管领导的审核批准。至今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和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今年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机关干部培训必修课程,通过每周早会学习,使广大机关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政务公开条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同时定期对各职能站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建设、重大政策解读质量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职能站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公开内容,分管领导严格审核,信息发布人员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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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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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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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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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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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站所、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

    2、工作不持续,力度尚不够大。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政务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构建阳光型政府的工作要求。

    3、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存在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现象,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抚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