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抚松镇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701840/2025-01106
分  类: 护林防火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镇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镇政发〔2025〕3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701840/2025-01106 分  类: 护林防火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镇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抚松镇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镇政发〔2025〕3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关于印发《抚松镇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镇政发〔2025〕35号

  

  根据省、市、县2025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精神,充分认识今年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大力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整体综合水平,切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攻势,确保2025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抚松镇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抚松县2025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改进方法,创新载体,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构建抚松镇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宣传内容

  1、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以突出森林火灾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普及林区森林防火常识教育。要把《条例》作为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定、防火知识和防火灭火安全常识。

  4、做好对人为纵火犯罪处罚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的防火意识,减少杜绝人为纵火案的发生。 

  5、大力宣传“家火山火一起防”的综合防治思想,全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提高全镇公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完善“12119”森林火警电话的宣传公示工作,使之人人皆知。

  三、宣传任务

  1、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周、日或固定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局面。

  2、在维护好现有宣传物、警示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布设密度。对原有的宣传物进行维护、刷新,并制作新增设立宣传警示物,推进宣传教育的规范化。

  3、进一步完善和提高“12119”警示物工作,做到林区公示牌随处可见。

  4、提高森林防火战线干部的爱岗敬业意识,弘扬火场精神,即“公而忘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众志成城,舍生忘死,敢打必胜”

  5、认真抓好“清明”“五一”“十一”期间和高森林火险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6、要围绕《森林法》、《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强化人们的法律观念,以‘关爱森林、防范火灾“为主题,掀起春、秋防火动员高潮。

  7、根据县森林防火宣传方案,镇森防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方针,法律法规、岗位技能知识以及县林业局制作的《森林防火手册》等,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使每一个人员都能熟练掌握一定的政策和岗位技能。

  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1、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4月30日和9月30日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日”,在清明、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开展“宣传周”活动,在4月、5月以及9月、10月等高火险时段,开展“宣传月”活动。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书写板报、张贴标语、建立森林防火宣传一条街等途径,在中小学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镇齐动员,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

  2、进入防火期,及时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街区、村屯和林区零散户等重点部位,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3、林区、村屯、作业点悬挂防火旗,户户有“联防”公约,村屯张贴省森林防火命令。

  4、进入禁火期,发布封山防火命令,开展禁火期禁止一切用火的宣传活动。

  五、宣传教育工作标准

  1、要使本辖区内防火宣传物、警示物布设无一遗漏,屯屯有旗、路路有牌、密度合理、美观常新。

  2、张贴标语400张、防火命令300份,使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知晓面达到100%

  3、设立森林火情报警电话固定宣传公示牌,在林区岔路、林道两侧布设密度不少于1个/公里;村级道路要达到两个屯之间不少于1个的标准。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