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参镇关于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的通知
兴参发〔2023〕21号
各科室、各站所: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执行力,推动我镇重点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经兴参镇党委研究决定,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以推进兴参镇各项工作落实为目的,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方法,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有效落实,促进全镇工作快办、快结、快反馈,科学有序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督察督办原则
(一)突出重点。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明确主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有计划、有重点地就全镇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二)实事求是。在督察督办过程中,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重点事项,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三)务求实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督查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督查督办程序
(一)立项。由责任科室按照领导批示精神和督查督办事项工作要求,结合事项内容和性质分解立项,原则上一事一件,事项立档后,由责任科室负责将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填写《兴参镇重点事项督办单》(以下简称“督办单”),同时,由分管领导将填写完毕的督办单交由党委书记进行领导批示。
(二)办理。各责任科室根据督办单填写内容,严格根据领导批示、工作要求及规定时限,持续推进工作开展。特殊重大事项必须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需由几个科室承办的事项,办理情况由牵头科室负责上报。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提出继续办理的措施。
(三)报告。“督办单”中已推进情况、下阶段任务两项有更新的,办理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影响办理流程和结果的,要即时二次填写“督办单”。
(四)督察。责任科室和党建办公室各留存一份“督办单”。《兴参镇重点事项督办台账》(以下简称“台账”)由党建办公室负责记录,每半月上报至党委书记进行审阅,特殊事项将即时上报审阅。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督查督办工作是从严从实紧抓我镇重点工作落实的手段,同时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绩效的关键环节。各科室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主体,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到每个承办事项有人管、有人办,确保督查督办工作事项推进落实到位。
(二)提高效率,按时办结。责任科室在督查督办事项立档后,必须在要求时限内将督办事项办结。对重要督办事项,要马上办理,迅速落实,及时反馈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主动及时说明情况,不得自行处理。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承办件,由主办科室与协办科室会商,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三)加强反馈,及时汇报。各督办责任科室对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整理,并通过“督办单”等形式上报分管领导,经共同分析研判后报送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更新存档。
中共抚松县兴参镇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