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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70272E/2025-0216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北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北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北政请[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70272E/2025-0216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抚松县北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北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抚北政请[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关于印发《北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北政请[2025]11号

 

  为切实抓好中央纪委牵头开展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落实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吉林省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吉财农〔2024〕849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发〔2025〕4号)、《关于印发北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财联字[2025]5号)精神以及镇政府部署安排,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全省统一的原则,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明确补贴内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通过转包、转让、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原则上兑现给现种植户,但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按经流转双方共同确认的商定意见办理。
  2.补贴范围。严格界定补贴范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切实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3.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主要基础,兼顾确权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发放补贴。情况复杂,涉及不稳定因素较多的乡镇,由乡镇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执行。
  4.补贴标准。依据“本年度资金总量/各地补贴面积总数”测算确定。
  (二)加强补贴管理
  1. 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工作责任。镇政府负责本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负责统计、核实、汇总、上报本辖区补贴面积,组织乡村核实补贴面积,制作补贴清册,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各村上报信息按一定比例抽查复核,抽查各村上报地块的10%以上,及时将补贴清册录入监管平台。村级负责组织部贴面积的申报、公开公示等工作,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上述工作要科学统筹安排,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不必要负担。
  2.实行公示制度。继续坚持与完善补贴公示制度等,对经审核确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总额等补贴信息在村屯、镇或农场(单位)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天,鼓励应用微信群等方式创新公示形式、提高公示效率。
  3.建立基础数据更新和对比分析制度。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补贴对象基础信息进行分类、变更和完善,确保农户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将惠农补贴申报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粮食作物投保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等进行横向比对,相互验证;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比对,对差额较大的补贴对象进行重点分析,并核实处理。
  4.补贴面积上报。4月24日前,各村完成公示后,上报纸质版材料两份以及电子版材料含公示照片。镇政府将汇总审定后的辖区内应补贴面积数据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补贴资金拨付依据。补贴面积申报实行“抱负责制”,原则上正式报送后不得调整。
  5.加强发放管理。全省补贴标准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县财政局提报资金拨付申请,于5月25日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发放到户,对首次发放不到位的农户,各村按照农户信息变化情况自行启动二次补发程序。严禁发放现金、集体代领或以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发放给农业合作社、农场等单位的补贴,通过单位发放。
  6.规范预算执行。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各村要迅速开展政策宣传、补贴申报、统计核实、公示等工作,不得迟拨滞拨补贴资金。
  二、工作要求
  各村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启动补贴面积统计、核实、汇总、上报和补贴资金发放相关工作,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册、宣传单等传统渠道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统一标准的重大意义和补贴政策,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监督检查
  各村相关工作人员在补贴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环节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和使用资金。镇政府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抚松县北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