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良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抚松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加强我镇政务公开建设,保证日常工作的制度化、透明化,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成立万良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建立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并实行了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及听证制度。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三条 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副职领导担任。
第四条 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成员由本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镇委、镇政府的有关精神,研究、审定全镇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见、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等;
(二)领导万良镇及各部门各行业政务信息公开的建设、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讨论并决定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
(四)政务信息公开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报镇政府批准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成员;
(二)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筹备、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三)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组织对全镇政务信息公开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四)拟定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并考核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依照有关规定征集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管理、维护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并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评估;
(六)培育信用市场需求,推广信用产品使用;
(七)掌握全镇政务信息公开行业动态,规范中介组织行为;
(八)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日常事务的处理及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九)负责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调,指导、检查各部门及窗口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编发信息简报;
(十)政务信息公开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一)部署落实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和完善全镇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建议,并提出相关会议议题;
(三)研究加强各部门、各窗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建设;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查询点工作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分管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工作,及时向其反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三)按时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负责全镇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任务在本单位的具体贯彻落实;
(四)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召开联络员会议的建议,并提出相关会议议题;
(五)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作建议;
(七)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信用宣传工作;
(八)政务信息公开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九条 我镇政务公开以会议形式作为主要的议事、协调方式。根据会议内容、出席范围和要求不同,主要分为: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等。
第十条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一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第五章 信息交流制度
第十一条 为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交流,确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向镇政府上报本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在本单位的落实开展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
第六章 调研督察制度
第十二条 根据领导指示或成员单位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涉及本镇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以及综合性、宏观性、前瞻性问题组织调研,并总结、推广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第十三条 各成员单位有义务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要求的落实。
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重要的工作督察要形成督察报告报镇政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万良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