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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10135702996/2023-02996
分  类: 环境保护 ;  通知
发文机关: 万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标      题: 关于万良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万政发[2023]7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6210135702996/2023-02996 分  类: 环境保护 ; 通知
发文机关: 万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标      题: 关于万良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万政发[2023]7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关于万良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万政发[2023]77号

各村、各相关责任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县安委会决定从4月17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刻吸取江源区吉坤煤矿“4·2”瓦斯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察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突出季节性,结合当前气温持续回升,风干物燥,大风扬沙等极端天气频发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深刻吸取江源区吉坤煤矿“4·2”瓦斯事故和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突出全面性,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不留死角;突出关键性,紧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主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长效性,坚持长效制度机制建设贯穿始终,持续找漏洞、补短板、建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全面强化系统化、根本性安全治理。

  三、工作重点

  1.非煤矿山。紧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设备设施未检修、高风险作业监护不到位、岗位工人违规作业等行为,严格整治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消防设施不健全、排水系统不可靠等问题。加强非煤矿山外包专项整治,对外包工程单位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外包工程队伍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发包单位不管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管下属项目部,项目部不管自己队伍的“三不管”问题,对于发包单位的“以包代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安全设施设计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基建期间擅自投入生产和非法外包转包、以建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责任部门: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电力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交通运输。围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农村、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和“五一”“端午”、双休日等重要节点,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严查严惩“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落实“一超四罚”(依法从严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装载源头单位管理措施)。特别是要准确把握春耕时节农村地区交通出行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精心研判春季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务工农忙出行规律,查找辖区农村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深度评估交通安全隐患分布,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全力护航春耕。(责任部门: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城乡消防。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持续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和“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等活动,深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作业、封堵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缺损无水以及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楼、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持续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并采取信用监管“黑名单”、取消相关资质资格等手段,坚决实施严格治理。(责任部门:消防、住建、应急、公安、教育、林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筑施工。以防坍塌、防坠落等为重点,切实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实行施工方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资质不符、分包转包、资质挂靠和盲目施工、任意提前拆模等行为。开展高空作业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防各类施工支架、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强化城镇燃气管理,加强燃气管网改造监管,严防违法违规施工、乱挖乱钻破坏燃气管网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现场监护、教育培训等制度,按规定配备通风、检测等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责任部门:住建、城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城镇燃气。加强燃气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医院、饭店、宾馆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快改造城镇陈旧燃气管网,严格涉及燃气管线安全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存储、销售燃气等行为。加强燃气安全常识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部门:应急、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特种设备方面。严格落实各类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措施,特别是液化气钢瓶安全整治措施。严格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上岗,确保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合格有效。(责任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9.学校及幼儿园。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楼、宿舍、食堂及各类教学设施、器械等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责任部门:文教、交通、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商贸流通行业。督促指导各类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特别是使用液氨制冷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治理消防器设施配置及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火灾隐患,指导餐饮场所规范使用燃气。(责任部门: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医疗卫生。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治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火灾隐患,加强液氧储存及输送装置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卫健、消防、应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工业企业。督促指导各类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建立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保障机制。完善全员岗位责任制,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责任部门:应急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农业机械。加强农用机械的登记检验、驾驶证管理,依法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水利工程。督促指导落实各项水利工程、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及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水库、河道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水利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森林防火。看住山、盯住人、管住火,加强巡查巡护和观察瞭望,严禁进山人员携带火源、火种,严禁野外违规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操作规程用火,落实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24小时严看死守措施。(责任部门:林业、应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其他行业领域。加强风险管控,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7日至6月3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广泛动员阶段(4月19日至4月23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4日至6月23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各村、各相关部门对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导推动,着力破解难点问题、解决历史欠账,补齐工作短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主动领责,靠前履责,及时查隐患、堵漏洞、补短板,守住自己的“责任田”。要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过程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追究,违规违章必问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持续采取“干部+专家”、“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查看,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该停的一律停业,该关的一律关死,该取缔的一律取缔。

  (三)强化协同共治。各相关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对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和部分交叉领域要主动靠前监管,坚决防止“模糊地带”没人管,“交叉地带”多头管、都不管等问题。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万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