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良镇人民政府值班值宿工作制度
万政发[2024]47 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常态化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科学合 理、运转高效、保障到位,根据上级关于值班工作相关规定,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科级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每日安排1名及
以上干部同时在岗值班,严禁脱岗、漏岗或擅离职守。
第二条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工作日白天夜间、
周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确保值班室有人值守。
第三条严格落实值班交接制度,值班时间为白天8:30 至17:00、夜间17:00至次日8:30,不得提前离岗或延迟到
岗,现场交接并做好重要事项移交。
第四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全面准确记录 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
齐全、详略得当、字迹工整,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记录。 要保持值班座机和个人手机24小时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 听。座机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
第六条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各村值班情况及辖区安全生 产、防汛、防火等各方面情况的督促检查。值班期间如发生 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带
班领导报告情况。
第七条严格落实带班值班请假报备制度,值班当日原 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科级干部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一般干部向镇党委副书记请假,得到允许后,确定如新的带 班领导或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岗,坚决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 节假日期间如需调班,提前5日请示值班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镇办公室备案,因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
万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