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松县教育局2019年无烟单位创建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抚松县爱卫会文件要求,国家全面禁烟有关规定,为控制烟草危害,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抚松县教育局2019年无烟单位创建方案(详见附件),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此方案认真组织并积极实施。
附件:抚松县教育局2019年无烟单位创建方案
抚松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抚松县教育局2019年无烟单位创建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全体机关、局直、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禁烟环境建设。
(二)创建无烟单位(校园)环境,达到无烟单位(校园)标准。
二、创建范围
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单位及各学校(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控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组 长:陈 蕾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夏春浩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各科室、局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四、无烟单位标准
要创建“无烟单位”,真正体现“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的主题,需制定相应的控烟制度,规范控烟管理。
(一)以领导小组为指导,局直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制订创建“无烟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局机关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实行局机关管理,局直、学校(幼儿园)协助的创建“无烟单位”的管理模式。
(二)学校要建立控烟领导小组,创建控烟计划、工作方案、控烟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
(三)校内要设有控烟监督员,开展控烟日常工作。
(四)在楼道醒目的位置、办公室、会议室等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室内和工作场所吸烟。
(五)禁止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六)单位职工不在工作环境中吸烟,如要吸烟,只在指定地点吸烟。
(七)来访者不在学校吸烟,学校要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措施。
(八)全体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人员戒烟。
(九)在学校(幼儿园)内任何地点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十)开展“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及控烟宣传。
(十一)定期制作“无烟校园”手抄报与黑板报,学校通过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宣传禁烟活动。
(十二)学校定期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让全体职工了解《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及掌握烟草危害健康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
(十三)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争创“无烟科室”与“无烟校园”。
(十四)建立、健全“无烟单位”考评奖惩制度。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6月)
建立由学校领导及教师组成的无烟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合理分工,相互协作,职责到人,形成统一有效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校园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办公室邮箱(fsjyjbgs6230190@163.com)。
(二)实施阶段(2019年7月-9月)
完善制度建设,将无烟学校创建纳入机构常规工作。启动无烟学校创建活动,按“无烟校园”计划,进行有序组织活动,于9月1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上报至办公室邮箱。
(三)巩固强化与总结阶段(10月-12月)
对学校无烟环境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工作,确保全面达到“无烟校园”要求的全面无烟场所的各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