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下发抚松县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财联字[2023]1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下发抚松县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抚农财联字[2023]36号)文件要求。经聘请有资质的咨询公司进行验收,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项目通过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请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抚松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陈大鹏,联系电话:0439—6858109、13894040138。
附件:抚松县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项目公示表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