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抚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122.140.87.10:8000/zwdtSjg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编:134500,电话:04396231626,电子邮箱:fsxzwdt@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抚松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1、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的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县直各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信息中心。
2、各乡(镇)、县直各局,由主要领导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门机构、至少一名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编制《抚松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订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
2、制订并布置落实《条例》,明确了我县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修改了原有的公文处理单,做到从文件生成时就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
(三) 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我县把对《条例》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县普法计划,4月份由县法制办牵头在县城主街道进行《条例》的宣传,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000多份,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条例》全文。5月份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上,落实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完成时间和工作目标。6月8日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并请县法制办专业人员对《条例》进行解读与培训。为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县对各乡(镇)、县直各局办公室信息负责人进行信息系统培训。
二、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一)、按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媒体,我县建立抚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努力把政府门户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008年度我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90%。
(二)、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建立起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08年5?12月份,我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6条,政策法规类53条,规划计划13条,业务工作59条,统计数据51条,其他信息3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二)、基本做到了在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三)、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县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复议、咨询、投诉情况
2008年度我县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案。
2008年度我县共受理信息公开咨询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电话咨询1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支出情况
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施行后,我县虽然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有: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需要更加完善。
3、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们的机关干部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工作刚开始起步,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加强对公众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策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增加适合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文件。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各乡镇的高度重视,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包括县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抚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施行,深入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陆川作出新的贡献。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