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七、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抚松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0439-6231626,邮编:134500。地址:抚松县新行政中心4号楼302室。
2017年,在省、市政务公开办的关心指导下,在抚松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抚松县各乡镇政府和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
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是2013年以来,国家经过持续清理规范,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1项,减少幅度为72%,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为69%;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减少幅度为30%。并建立了动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号)的规定,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全国PPP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PPP相关政策要求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要求,分阶段将本行政区域内PPP项目信息录入至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同时将必需要件上传,经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再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信息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有选择性的在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予以公开。
截至2017年10月末,我县已开展并按照已完成阶段要求上传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的PPP项目2个,合计总投资规模10亿元,其中抚松新城松泉路道路工程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漫江镇旅游扶贫项目已进入采购阶段,并均已通过省财政厅和财政部阶段性审核,目前均能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信息公开栏目中查询相关信息。(信息公开网站:www.cpppc.org)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
2014年末至2015年初,我县完成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构建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2016年上半年着力构建权力与责任精准融合的权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共列入清单部门(事业单位)30个,梳理部门主要职责共计398条,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事项85项,公共服务事项97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59个,共确定权责事项2597项。该清单于2016年5月9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12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8月5日印发《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督管理的意见》(抚政办发〔2016〕48号),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的落实和监管,并持续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现已累计调整二十余次,保证权责清单实施的动态更新,准确完整。
今年截止目前,我县对权责清单调整已经有5次(为部分单位小幅度调整,主要为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取消和承接相关权限和项目等而做的调整)。今年,我县扩权强县,承接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较多,按照省市部署,将对权责清单进行大范围调整,现在已经制发相关文件部署落实,预计12月中旬与省同步完成调整后的公示。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工作。
2015年11月5日,印发《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抚政办发〔2015〕46号)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2016年8月31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汇总形成。此次清理规范,共涉及我县部门28个,行政审批项目185项。清理规范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确定取消中介服务事项11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47项。该清单于2016年9月30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已累计进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6次。
今年截止目前,我县已开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专项工作4次(为落实国发〔2017〕8号、审改办发〔2017〕1号、吉政发〔2017〕23号、审改办发〔2017〕4号),并保障实时更新。现在清理规范后,保留、调整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77项:其中,58项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19项为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或办理的相关事项,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取消16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现在相关文件已经起草完毕,待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行文公布执行,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是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质量政策法规。
二是加快推进1215互联网平台建设。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工程一期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为加快推进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我县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接收消费者诉求;分流消费者诉求;处理消费者诉求;反馈消费者诉求处理结果;督办消费者诉求处理工作;加强互联网平台使用培训;认真填写数据为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提供确切的数据。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2017年,我县重点围绕服装、针织品、电线电缆、消防器材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际完成商品抽检50组,100%完成计划。其中:合格商品29组,合格率58%;不合格商品21组,不合格率42%。立案1件,罚没款5280元,已结案,由白山市工商局流通分局统一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是加大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抚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17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18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变更许可3件。
二是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每月在《抚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报》、《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送监督检查信息,包括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结果等。2017年在各门户网站、报刊共发表监督检查信息12件。
三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情况。根据我局年初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食品流通企业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并及时将抽检信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其中完成公示食品生产流通129批次,食用农产品217批次,使公众及时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
四是加大获证企业公示力度。对于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直报系统进行公示。
五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2017年查处食品药品相关案件6件,行政处罚信息均已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加大隐患排查督查力度,截止目前,危化企业检查30多户,下达法律文书30多份排查隐患160多条,要求企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非煤矿山企业共检查19户,13户符合标准准予开工,6户经整改验收合格后准予开工,并对9户“三同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一家非煤矿山企业未履行开工手续,责令其停产,经开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抚松县安监局2017年共暗查企业20余次,加大企业对安监工作的重视。为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召开专项会议,转发了相关制度,并且展开“联合惩戒”工作,截止目前,抚松县无企业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印发《抚松县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抚政办函〔2017〕38号,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促进早落实。调整充实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国祥同志为组长,县直政务公开重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安排具体,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是县委书记高飞、县长张铁明分别多次到县政务公开办和政务服务中心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四大班子其他领导在政务服务中心带班时均对我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三是做好工作保障。县政府积极保障和改善政务公开办公条件及经费,将政务公开专项培训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经费政务公开等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配备2名人员从事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及网站的正常维护。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78件,其中涉及交通方面14件、住建方面20件、经济方面2件、农业方面4件、房产方面2件、水利方面1件、教育方面3件、文化体育方面2件、城市综合治理方面2件、规划方面2件、矿泉水保护开发方面3件、人参产业发展方面4件、财政方面4件、人事管理方面1件、林业保护方面1件、商务发展方面1件、民政方面4件、城市综合治理方面3件、水利方面2件、其他方面3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2017年,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提案117件,其中涉及经济方面24件、住建方面31件、教育方面9件、文化方面7件件、卫生方面2件、交通方面12件、公安方面5件、林业方面1件、环保方面2件、民生方面4件、人参产业发展方面7件、旅游发展方面4件、国土方面1件、矿泉水保护开发方面1件、城市综合治理方面7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所提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落实。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调整、完善、充实了抚松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参照县政府办做法,均成立了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省、市文件,制定下发了《抚松县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抚政办函〔2017〕38号),从全面推进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增强基础保障和时效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了具体工作的各自牵头单位与责任落实单位。
3.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建设,将不涉密的政府工作规划、领导分工、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等予以主动公开。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关于做好吉林省网上政府大厅咨询回复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同时,进一步细化了《抚松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4.坚持业务培训。 2017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培训班1次,累计接受培训人数65人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数量
2017年,全县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39条。其中县本级:5265条,乡镇:2074条。
2、公开的形式
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10条;电视新闻67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300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38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74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276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县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1次,培训人数65人次;监测涉及全县的重要政务舆情、热点问题122条,均及时予以回复。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全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全面回顾总结的同时,认真反思,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执行还不到位。公文办理、会议办理在程序上和公开要求结合不够紧密,政策解读、预公开、政府会议开放等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回应公众关切方面工作相对薄弱。部分单位不能积极主动应对政务舆情,多数单位利用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回应较多,但在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不足。三是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认知、参与程度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全、做细、做实。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标准。认真梳理制定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长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着力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出台专门文件,对公文出台制定时,是否公开、是否解读等属性落实到审签程序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推进政府会议公开。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工作成效,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评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