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七、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抚松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0439-6231626,邮编:134500。地址:抚松县新行政中心4号楼302室。
2018年,在省、市政务公开办的关心指导下,在抚松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抚松县各乡镇政府和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
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
一是2013年以来,国家经过持续清理规范,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51项减少至40项,减少幅度为22%,其中涉企收费由33项减少到21项,减少幅度为36%;政府性基金由21项减少到20项,减少幅度为5%。并建立了动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号)的规定,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全国PPP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PPP相关政策要求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要求,分阶段将本行政区域内PPP项目信息录入至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同时将必需要件上传,经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再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信息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有选择性的在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予以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
2018年,根据《抚松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行政审批局组建(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等具体实际,对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大范围调整,全力助推我县“只跑一次”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此次调整从5月24日开始至6月22日结束,共涉及机关(事业单位)31个。清单共列入职权九类2816项,其中:行政许可353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确认47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处罚2074项,行政强制110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职权173项。梳理部门主要职责397条,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92项,公共服务事项8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39项。6月22日,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专栏公示公开,便民利民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全力做好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工作。
4月23日,公布第一批梳理确定的通过即来即办、网上受理现场取件、现场受理快递送达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涉及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及中省直单位31家,“只跑一次”事项490项,占全部事项的54.08%。6月28日,公布第二批“只跑一次”事项754项(含第一批事项),占全部事项的86.87%,提前完成80%以上的目标。其中行政审批局“只跑一次”事项200项,占全县“只跑一次”事项的1/4以上。10月31日,公布第三批“只跑一次”事项882项(含前二批事项),占全部事项的90.55%。各批次事项清单都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发执行,并同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只跑一次改革进行时”专栏公布。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是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4个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加快推进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上线,在平台一期的基础上,平台二期进一步畅通了登录渠道,引入了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和定位所投诉企业等功能,丰富了智能辅助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我县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接收消费者诉求;分流消费者诉求;处理消费者诉求;反馈消费者诉求处理结果;督办消费者诉求处理工作;加强互联网平台使用培训;认真填写数据为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提供确切的数据。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2018年,我局重点围绕消防器材、眼镜及眼镜架、小家电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际完成商品抽检35组,100%完成计划。其中:合格商品21组,合格率60%;不合格商品14组,不合格率40%。立案4件,罚没款6,500.00元,已结案,由白山市工商局流通分局统一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是加大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抚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18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42件(其中新开办许可8件,变更许可34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7件(其中新开办认证6件,变更1件)。
二是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每月在《抚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参乡月刊》、《长白山日报》、《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送监督检查信息,包括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结果等。2018年在各门户网站、报刊共发表监督检查信息6件。
三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情况。根据我局年初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并及时将抽检信息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其中完成公示食品生产流通259批次,食用农产品261批次,使公众及时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
四是加大获证企业公示力度。对于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直报系统进行公示。
五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2018年查处食品药品相关案件16件,行政处罚信息均已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加大隐患排查督查力度,截止目前,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季节性烟花爆竹临时网点进行检查124户次,检查发现隐患158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约72份,对整改未到位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进行整改,截止到目前企业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104户次,其中非煤矿山企业42户次,工贸企业62户次,发现隐患220项,共下达法律文书71份。
二、抚松县安监局2018年,全县共派出暗查抽查组159个,参加暗查抽查768人次,暗查暗访企业527家,排查出隐患或问题1211项,已整改了1202项,整改率99.26%。截止目前,抚松县无企业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强化政策文件解读为切入点,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制定《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同步解读工作,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政府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2018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开展政策解读3次,分别通过做报告和发表文章的方式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行了解读工作。
二是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在“政务公开”下设“财政公开”专栏,统一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颁布前严格按照要求,做到提前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座谈会、发文征求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结果。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着重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民生举措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通过在门户网站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只跑一次”等工作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成果。建立和完善了统一汇总、合法性审查、多载体全面公开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三是做好工作保障。县政府积极保障和改善政务公开办公条件及经费,将政务公开专项培训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经费政务公开等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接,确保承接部门“接得住,用得好”。配备2名人员从事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及网站的正常维护。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县政府系统共负责承办代表建议80件、“双联”活动建议和意见5件。这些建议涉及城建、交通、水利、文教卫生、公安等方面。县政府按照“牵头归口、分级负责”的原则,交由21个县直部门和3个乡镇具体承办。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办复率100%。目前,在办复的建议中,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7件,占总数的7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8件,占总数的23%;因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暂时未能解决的有5件,占总数的6%。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提案共75件,涉及22个部门,其中乡镇政府10件、县直部门65件。目前,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从办理结果分类来看,对75件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8件,占7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 有10件,占13%;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今后研究解决或需要向上级请示反映的有7件,占10%。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根据《白山市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抚松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实施方案》,重新拟定县政府发文呈批单,将发文呈批单注明公文是否公开。对不明确公开属性的文件一律不予发文。
(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一是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14号)的要求,县政府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平台目录进一步规范。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引导、督促全县59个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及时认真编制、更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
(三)开展宣传培训。
2018年7月11日,抚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面向具有各项审批权限和服务职能的乡镇和部门,举办了政务服务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就平台使用情况进行了培训,对《吉林省政务公开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县委组织部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主体班教学计划。在新任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干部培训班开设政务公开专题,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责任落实,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同时将政务公开组织推动的职能划转到县政府办公室,指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二是2018年1月18日调整抚松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常务副县长任小组组长,进一步规范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通过了《2018年绩效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内。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数量
2018年,全县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915条。其中县本级:4292条,乡镇:1623条。
2、公开的形式
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52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3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392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964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县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1次,培训人数1050人次;监测涉及全县的重要政务舆情、热点问题99条,均及时予以回复。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全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全面回顾总结的同时,认真反思,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执行还不到位。公文办理、会议办理在程序上和公开要求结合不够紧密,政策解读、预公开、政府会议开放等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回应公众关切方面工作相对薄弱。部分单位不能积极主动应对政务舆情,多数单位利用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回应较多,但在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不足。三是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认知、参与程度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全、做细、做实。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标准。认真梳理制定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长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着力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出台专门文件,对公文出台制定时,是否公开、是否解读等属性落实到审签程序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推进政府会议公开。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工作成效,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评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