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20〕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
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142号)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20〕37号)要求,大力推动社会保障卡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抚松”建设和“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实现以社会保障卡(包括电子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全县公共服务综合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抚松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应用目的
依托一体化平台基础支撑和业务应用,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民生”为目标,按照“一卡通用、资源共享,分类应用、分步实施,统一组织、协作推进”的原则,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的服务优势和资源优势,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信息整合、数据集中、资源共享和服务融通,使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实现“一卡通办”,达到减轻群众负担、提升服务效能的目的。
二、应用范围
(一)身份证件。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时,可结合本部门业务需求,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信息记录。从记录持卡人就业、参保等信息拓展到工会会员、预备役登记等其他公共服务信息。
(三)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持卡人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自助终端、服务大厅等平台,可以自助查询本人应享有的政府公共服务信息,也可以在线上办理相关业务。
(四)就医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购药等业务应用。
(五)待遇发放。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农民工工资及其他各类津贴、补贴、补助等。
(六)费用缴纳。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各项税费及其他公共公用事业费。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开展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制定本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方案和考核制度,推动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落实;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全面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对县直各部门的绩效管理考评细则;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人事人才、养老保险、劳动关系及农民工工资实名发放等工作中的应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编制的《公共服务应用社会保障卡目录和任务清单》及应用工作规划方案等。
(二)县政数局。将社会保障卡应用纳入一体化平台建设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应用,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政务事项。
(三)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加强对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将社会保障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情况列入绩效考评指标并进行督导,推动政府公共服务改革,提高信息惠民能力及公共服务水平。
(四)县农业农村局。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各项涉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和社会保障卡在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
(五)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协助做好宗教专职职业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和使用;协助回族等少数民族肉食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实名发放。
(六)县教育局。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和使用工作;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学籍管理和助学(奖学)金实名发放中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智慧校园“一卡通”中的应用。
(七)县公安局。利用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身份证件的相关功能和信息,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大数据分析和利用,为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八)县民政局。推动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九)县财政局。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宣传及信息系统升级运维、用卡环境搭建、技术接口改造和设备布设等与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业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的必要资金;推动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指导有条件的地区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十)县人社局、县住建局。推动建筑业企业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农民工工资和社会保障卡在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
(十一)县交运局。推动路桥建设项目中的农民工工资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和社会保障卡在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
(十二)县水利局。推动水利建设项目中农民工工资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和社会保障卡在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
(十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退役军人、军属各项工资津贴、抚恤补助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十四)县文旅局。推动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图书借阅和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
(十五)县审计局。对各部门财政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补助情况进行审计;对各部门重复发卡投资浪费的行为依法审计、依法监督。
(十六)县税务局。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中的应用。
(十七)县医保局。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诊疗、结算、信息查询服务的全面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诊疗就医结算“一卡通”。
(十八)县总工会。推动困难职工帮扶、助学等专项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和社会保障卡在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
(十九)中国人民银行抚松支行。指导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依法合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推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指导各金融机构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推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闪付功能的应用;指导各金融机构做好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的金融支付工作;利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大数据,推动持卡人个人征信管理。
(二十)白山银保监分局抚松监管组。指导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撑;指导合作银行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及服务工作。
(二十一)其他部门。其他部门要根据“数字抚松”建设进度和“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需推进应用工作,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功能,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扩大社会保障卡在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
各部门在政府公共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中,原则上不再发行其他功能相近或相似的政务卡、市民卡、服务卡或电子卡,防止重复建设及政府部门主导的政务服务卡泛滥扰民。已有的各类政务服务卡在按照“便民高效、兼容并蓄”的原则,逐步向社会保障卡过渡,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8月)。各部门在对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应用工作规划方案,编制本部门公共服务入卡目录清单,报送《公共服务应用社会保障卡目录和任务清单》;建立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协调组,协调各部门完成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12月)。从2020年8月起,各部门结合业务应用需求,建立信息共享交互机制,做好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根据《公共服务应用社会保障卡目录和任务清单》,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件、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待遇发放、费用缴纳等应用。政府综合服务大厅要配置自助服务终端,制定业务经办和社会保障卡服务通用规范,为群众提供服务支撑。建立用卡信息档案和用卡轨迹,进行大数据分析和利用,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数据收集、整合、共享及应用的规范机制。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各部门就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县政府将组成工作组,对照各部门编制的目录清单和上级要求进行实地检查,总结应用中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结合各部门的应用需求,进一步完善应用方案,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将本部门业务服务与用卡需求统筹起来,明确任务目标,抓好推进落实,结合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密切配合推进。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破除壁垒、主动协同、配合推动,确保按时完成应用任务。要积极配合做好系统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破解难题,强化信息安全,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大数据“自然聚”“统筹用”和“精准送”。
(三)搞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卡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业务,使群众能正确理解、积极响应、主动参与,不断增强群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抚松县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协调组
2.公共服务应用社会保障卡目录和任务清单